議題解讀:關于李滄區河長制工作情況的匯報
李滄區自2017年4月份起,結合中央、省、市關于全面實行河長制湖長制的有關部署,在轄區14條河道全面落實河長制,建立了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區、街道、社區三級河長組織體系,各級河長和河長制相關部門積極落實河道管護責任,不斷提升河道管理水平,河道環境面貌全面改善,基本實現了“河暢、水清、岸綠、景美、人和”的生態目標。
1.什么是河長制?
河長制,即由中國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河長”,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包括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
2.李滄區的河長組織體系是什么?
2017年4月30日,李滄區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聯合印發了《李滄區全面實行河長制實施方案》(李滄辦字〔2017〕12號),并公布了李滄區級河長名單及區河長制辦公室組成人員名單,確定了工作目標、工作思路,明確了六大工作任務,建立起了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區、街道、社區三級“河長制”組織體系。目前我區有區級河長8人(含總河長),分別是區委書記、區長擔任總河長;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和分管城市建設管理工作副區長為副總河長;在李村河及其支流張村河、金水河、大村河、南莊河、侯家莊河、曉翁村河、西流莊河,樓山后河、樓山河、板橋坊河、劉家宋哥莊河,胸科醫院河、永平路支流等14條河流設立區級河長,由區級領導擔任。河流流域范圍內的11個街道負責同志、55個社區負責同志分別擔任相應河道的街道級河長、社區級河長。
3.河長的職責是什么?
總河長負責組織領導全區河道的管理和保護以及河長制工作,定期召開調度及專題會議。區級副總河長負責協助總河長組織領導全區河道管理保護和全區河長制工作,組織協調區河長制辦公室成員單位履行河道管理保護職責,研究解決河長制工作中遇到的重點問題。區級河長分別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道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包括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河道執法監管等,牽頭組織對突出問題依法進行清理整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明晰跨行政區域河道的管理責任,協調上下游、左右岸實行聯防聯控;對相關街道、部門和下一級河長履職情況進行督導,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強化激勵問責。
4.區河長制辦公室是如何設置的?
(1)設置方式。區河長制辦公室設在區城市建設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分管城市建設管理工作的區政府副區長擔任,區城市建設管理局負責人擔任常務副主任,區綜合執法局、生態環境局李滄分局負責人擔任副主任。由區城市建設管理局辦理日常運維工作,協助總河長及各級河長處理全區河道的管理和保護以及河長制工作,定期召開調度及專題會議,組織協調區河長制辦公室成員單位履行河道管理保護職責,研究解決河長制工作中遇到的重點問題。生態環境李滄分局負責數據環境長期監督檢查。
(2)工作職責。河長制辦公室承擔河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落實河長確定的事項,負責河長制實施中的組織協調、調度督導、檢查考核等具體工作,協調河長制辦公室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落實責任,監督指導街道河長制辦事機構完成任務,總體推進河道管理保護工作。
(3)成員單位。區河長制辦公室成員單位有27個,包括: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發展改革局、區科技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城市建設管理局、區審計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綜合執法局、李村街道辦事處、虎山路街道辦事處、浮山路街道辦事處、振華路街道辦事處、滄口街道辦事處、興華路街道辦事處、興城路街道辦事處、樓山街道辦事處、湘潭路街道辦事處、九水街道辦事處、世園街道辦事處、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李滄分局、公安李滄分局、生態環境局李滄分局、青島水務集團排水分公司。




